若教务主任猥亵女孩的行为被定性为犯罪行为,仍需依法执行量刑有关规定。一般来说,猥亵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侵入”、“猥亵罪”、根据猥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强制猥亵罪”等不同犯罪的判决可能会有所不同。总之,无论案件是否与教育工作有关,法律都不会因被告的职位等因素而轻判。而且,如果被告犯有滥用职权等加重情节,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的有关规定对被告进行加重量刑。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迫猥亵的方法;
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强制猥亵的行为构成本罪,可以立案。
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聚众猥亵儿童,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猥亵罪的判决不是根据人的身份和地位来判决的,而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判决的。因此,教务员犯猥亵罪不会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集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不良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
(二)聚众猥亵儿童,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是关于“教务主任累吗?”更多法律咨询,请查看法律频道,问答百科全书,你生活的好帮手!
以上是教务主任心酸的相关内容。
够分享网 » 教务主任的心酸(教务主任累吗)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