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
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
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xx]23号)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
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
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
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
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一)小学招生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
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2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
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
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
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
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
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
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
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
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
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
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
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
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
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
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③属于监护人
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
作的通知》(黄教基[20xx]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
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
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
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
获得相应学籍。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
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
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
记人数并报基教科。
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21年
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
用黑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21年初中义务教育入
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
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
花名册》及《黄山区2021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
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
验班、特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
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
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
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
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
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
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
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三)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
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众,认真做好众的来信来访工
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
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
维护社会稳定。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
为了实现多途径办学,响应教育部办特学校的倡议,结合我校美术教学的优
势,21年秋季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继续招收美术特长生。
一、面试对象
二、面试时间:
7月18日。
三、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觉普查:所有参加面试的学生均要接受视觉觉普查,视觉觉普查过关的
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后面的面试。
1、速写临摹(满分60分,时间30分钟)学生根据提供的速写图片,进行临
摹。
2、问卷调查(满分20分,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3、现场问答(满分20分,时间5分钟)考生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考官根据
考生的自我介绍内容进行问答,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形象、气质作出判断。
四、面试流程
1、7月18日,所有已经在志愿中填报了黄州中学志愿,符合面试资格的学生
于上午8:00到新黄州中学双馨楼一楼大厅登记,领取准考证,参加视觉觉普
查。
2、9:00――11:00视觉觉普查合格的学生根据准考证中所指定的考试科目
和考室(在逐梦楼),参加速写临摹或现场问答。
五、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将面试结果提供给市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公布合格学
生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合格的学生中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六、纪律要求:客观、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弊,整个招生过程由学校纪律
检查委员会予以监督,并接受主管机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纪检监察室)和社会
团体的监督。
七、成立招生面试工作小组。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3
2021年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县职教招生工作精神,落实
县教育局职教任务,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专班
组长:陈文胜
副组长:柳春红
成员:熊志超贾振林孙进曹德先许能福凡柏林及全体初三教师
二、实施步骤
1、成立专班,落实方案。研究部署2021年招生政策和纪律。
2、宣传政策,观看相关专题片,开班主任会,学生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学
生家长会议,把国家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措施和政策讲透,讲实。(专业,资助政
策)
3、初步调查摸底有意向的学生及家长,做好登记工作。
4、重点走访,落实到位,送到学校。
三、任务分解
以班级为单位,九(1)班:2,九(2)班:2,九(3)班:8:九(4)班:
8。
四、奖励政策
1、完成招生任务一个人实验班按一人团高计算教学奖,平行班算一个普高。
2、职教中心给多少现金奖励全部到相应班级。另外学校按100元每人到位。
3、超额完成任务的或完成任务的教育局奖励的中级高级指标直接奖励到成绩
最为突出者。
4、完成任务的、业绩突出的评优评模优先。
五、纪律规定
1、不得参与买卖招生,将学生送到外地就读。
2、不得参与人情招生,不得将学生信息向外地学校提供。一经发现,向教育
局报告。
3、未经批准不得接待外地招生。
4、全体初三老师要齐心协力,共同配合好职教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4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
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
2021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
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
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
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
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
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
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
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
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
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
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
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
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
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13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
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
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
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
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
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
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
作。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
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
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
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
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
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
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
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
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
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
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
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
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
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
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
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
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
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
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
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
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
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众性团体组织的
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
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
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
2021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
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
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
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
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
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
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⒈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
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
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⒉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
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
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
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
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
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
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
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够分享网 » 招生团队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方案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